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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学道德与法治论文下载    发布时间:2020-01-04 12:27:31

小学道德与法治论文-

 

小学《道德与法治》是小学阶段对儿童进行德育的主要课程,它以态度、情感和行为的改变为主要目标。著名教育家布鲁纳说过:知识的获得是一个主动的过程,学习者不应是信息的被动接受者,而应该是获取过程的主动参与者。道德与法治课教学,是否真正走向素质教育,其重要标志是引导学生主体参与教育过程的程度。在教学中,我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的认知特点,尽情为学生安排充实、丰富的活动,给予充分表现的机会,不断唤起学生的主体意识,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,促进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过程,让他们在自主探究、自主发现、自行判断、共同评价中,明辨是非,感知善恶,加速道德认识的内化,促进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形成。

 

一、角色扮演 引发共鸣

 

近年来,有识之士提出“让学生中在活动中学习思品”、“思品教学体现活动化”等观点。在道德与法治课中,一篇故事完整、情节生动、表象鲜明的课文,可以让学生自己来扮演课文中的人物,表演出整个故事情节。通过一台有血有肉、情节生动的课本剧,学生可从中领悟到课文中的思想内涵。这是一种以社会经验为基础而设计出的教育模式。它使学生如身临其境,增强社会中的角色意识,唤起责任感。例如《我想要我能要》一课,有关星星和爸爸妈妈逛商场吵着买东西的一段情节,就可以让学生以模拟的百货商店为背景,由学生来扮演爸爸妈妈和星星,双方都试图说服对方。让学生演了后评,评了再演。这样在评演中不断完善自己的言行,认识到想要的和能要的之间的区别、差距,加上老师的点拨和激励,学生的道德认识不知不觉内化为学生的行动而外显出来。

 

再如教学《父母的疼爱》一课时,可以让学生来扮演自己的父亲或母亲是怎样关爱自己的。以剧本的形式,进行亲身体验,学生有如身临其境之感,充分体会到父母之爱的伟大与无私,深切地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互动,从而使学生孝敬父母、尊敬长辈的想法油然而生。

 

二、组织辩论 深化明理

 

学生的道德认识不能只局限于课本,有时必须通过活动拓展认识,深化明理,而开展课堂辩论,是达到这一目的的有效方法。中央电视台曾经现场直播“国际大专辩论会”,吸引了无数观众。来自不同国家的选手旁针博引,唇枪舌剑,向广大观众展示了敏捷的思维,超凡的口才。在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,教师通过创设道德认知冲突或抓住学生认知冲突,让学生采用辩论的方式解决问题,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,积极思考,主动探究,在辩论中深化明理,提高道德判断能力和道德行为能力。

 

“灯不拨不明,理不争不透”。在教学过程中,教师有意创设道德认知冲突,为学生营造有利于开展课堂辩论的环境。例如教学《心中的110》一课时,我借助多媒体创设了这样一个情境:放学路上,从一辆汽车上走下来一个陌生人对小红说‘我是你班主任的好朋友,能带我去见你的班主任吗?’小红应该跟陌生人走吗?我没有让学生直接回答,而是让同意走的同学坐左边,不同意的同学坐右边,座位调整使课堂成为辩论会场,在对抗辩论中,使学生得到启发,明白生活中许多看似平常的事情也可能暗藏着危险,不要忘了拨打心中的110,从而提高了学生的道德思辩能力和认知水平。

 

再如上网,这是目前在学生中比较流行的一种活动方式。对于它的利弊,社会上的看法众说不一。但在家长和老师看来,学生上网利大于弊,因为学生尤其是小学生自控能力差,很容易入迷而耽搁学习。那么学生的想法呢?是受不了诱惑还是逆反心理作祟?以至于屡禁不止。为此我在教学《哪些地方不能去》时,有意安排了学生辩论赛的教学形式,让学生通过彼此的唇枪舌战来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,最后进行总结和正确引导,肯定学生积极参与的精神,表扬他们勤于思考,善于辩论,这样在辩论的过程中,加深了学生对问题的理解,使道德与法治教育落在实处。

 

三、开展实践 知行结合

 

思品课的教学应注重课堂明理,课外导行。在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,除了课内教学,校内训练,还要有意识地抓住各种教育时机,组织学生主动地、愉快地进行实践活动,从而获得丰富的感性认识,有利于知行统一,形成道德评价的能力,促进道德素质的提高。现代儿童大多是独生子女,父母对孩子的期望很高,“望子成龙”、“望女成凤”。而大部分家长是只重视智力的开发,忽略了对其他方面的要求,这就造成了部分学生不关注周围的人和事,对他人的劳动无感激之情,觉得一切都是自然的、应该的,逐步养成了惟我独尊、我行我素的行为习惯和心理倾向。在教学《我的劳动感受》一课时,我一方面引导学生学会关注他人,知道学校内、社会上有许许多多的工作岗位,这些岗位上的人们都在辛勤地劳动着,他们每天都在默默地为我们服务着;一方面让学生参与力所能及的劳动,有意识地尝试不同的工作岗位,体验劳动的过程,感受劳动的艰辛,激发对劳动的热爱之情和对劳动者的理解和尊重,同时在劳动实践中培养学生发现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,引发学生的创新意识。

 

再如教学《请到我的家乡来》后我安排了课外活动,组织学生参观家乡的工厂、街道、名胜古迹。通过参观,使学生亲眼目睹家乡所发生的巨大变化,激起对家乡、对党、对祖国的热爱之情,激起为建设家乡,建设祖国而学习的积极性。

 

我国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强调“做、学、教合一”。他说:“先生拿做来教乃是真教;学生拿做来学,方是实学”。道德与法治课的实践,就是“做中学”的一种体现,促进儿童由“知”向“行”的转化,从而知行统一。

 

四、换位体验 内化认识

 

换位体验是客观事物作用于人而引起共鸣的一种情感体验。在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采取换位体验方式,以促成有如亲身感受的体验,增强学生对道德知识的理解,激发他们的道德情感内化为道德认识。例如在《有多少人为了我》一课中,有一组名为‘你能为他们想一想吗?’的漫画。教学时我首先引导学生回忆生活中还有哪些只图自己方便,给他人添乱的事;然后让学生设身处地想想:假如这些劳动者是自己的亲人,自己的态度会怎样?假如自己是这些劳动者,会有什么感受?从而引导学生反思自己对劳动者的态度,倡导“人人为我,我为人人”的理念,使学生懂得凡事不要只为自己着想,只图自己痛快,要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,让学生更深层次地接受道德知识,进一步指导行为实践。

 

再如《同学之间》一课中,有这样一个故事:王辉的父母离婚后,王辉由爸爸抚养。他的一些同学知道后,在背后议论他是一个没妈的孩子。教学时,我让学生换位体验王辉的心情,即设计这样的问题让学生体会:如果你处在这样的情境中将会怎么想?同学们将心比心,真正感受到离异子女已经够痛苦了,别人不同情,反而嘲笑、戏弄,就使他更难过了。有了这样的情感体验,就会自觉地去同情和帮助离异子女。这样的换位体验,无疑对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起着积极作用。

 

儿童是学习的主体,学生品德的形成和社会性的发展,是在各种活动中通过自身和外界的相互作用来实现的。教师通过创设丰富的、灵活的、直观的、开放的学习形式,给学生大量动脑、动手、动口的机会,让课堂活起来,让学生动起来,既强化了学生的主体意识,又提高了主体参与能力,从而增强了道德与法治课的实效性